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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9月7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下发《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考委发〔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组织好医师资格考试,做好医师资格考试考务
管理工作,在总结几年来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
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二ΟΟ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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