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执业医师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要求,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医师职责: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培训目标】考前培训班旨在帮助参加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考试资格人员在短时间内对考试大纲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集中培训,以达到巩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目的。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全面掌握考试的内容,准确地把握考试方向,通过较短时间的复习,快速提高考生综合水平及应试能力,为顺利通过考试打好坚实的基础。
【培训内容】论培训课程:
中医:中医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卫生法规、医学伦理学、西医诊断、传染病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
中西医结合:中医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卫生法规、医学伦理学、西医诊断、传染病学、中西医外科学、中西医妇科学、中西医儿科学、药理学、中西医结合内科。
【招生对象与申报条件】
1、凡参加2010年全国执业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考试的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培训班将开设中医(执业医师、执业助理)、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考前培训。
2、申报条件:
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成绩合格者。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下载
报名方式:全国可网上报名或来电信函报名。
全国咨询热线:010-63809230 010-63859020
E-mail: gymcy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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